绳索或加固线捆绑拴结后的余尾部分有哪些规定?(《加规》第24条)

绳索或加固线捆绑拴结后的余尾部分有哪些规定?(《加规》第24条)

加固货物时,所用绳索或加固线捆绑拴结后的余尾部分,长度一般不得超过300mm,不短于100mm;超过300mm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