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有哪些规定?(《加规》第22条)

装载加固材料和装置有哪些规定?(《加规》第22条)

装载货物时,应使用必要的装载加固材料及装置。 禁止使用菱苦土(菱镁混凝土)、水泥、砖、石等材料作为装载加固材料和制作装载加固装置。 篷布、篷布绳网、篷布支架不能作为装载加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