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付是如何规定的?(《货票电子化作业办法》第33条)
货运场站卸车,车站在货运站系统或集装箱系统对“已内交付”的运单进行外交付操作,凭加盖车站日期戳的运单收货人存查联点交货物,并加盖“货物交讫”戳记。分批领取货物时,应在运单收货人存查联上逐批记载领取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时间等信息,全批点交完毕后,加盖“货物交讫”戳记。货物及自备箱凭运单收货人存查联出站,铁路箱凭铁路箱出站单出站。 专用线卸车的,货车办理交接后即为外交付完毕。
外交付是如何规定的?(《货票电子化作业办法》第33条)
货运场站卸车,车站在货运站系统或集装箱系统对“已内交付”的运单进行外交付操作,凭加盖车站日期戳的运单收货人存查联点交货物,并加盖“货物交讫”戳记。分批领取货物时,应在运单收货人存查联上逐批记载领取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时间等信息,全批点交完毕后,加盖“货物交讫”戳记。货物及自备箱凭运单收货人存查联出站,铁路箱凭铁路箱出站单出站。 专用线卸车的,货车办理交接后即为外交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