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怎样给血液加温?
多数血液不必加温,如输血量较大,可加温输血的肢体以消除痉挛,一般情况下也不必加温,有特殊情况,如快速输血或加压输血超过5袋(2000ml以上),新生儿溶血病需要换血、病人体内有请冷凝集素等,科遵医嘱给予血液加温,专人负责操作病严密观察,将血袋置于35-38度水浴中,轻轻摇动血袋,并不断测试水温,15min左右取出备用,加温的血液控制在32度,不得超过35度,水温不得超过38度,以免造成红细胞损伤或破坏而引起急性溶血性反应,加温过得血液要尽快输注,因故未能输注不得在冰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