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lOkV配电台架电能表更换
2006年8月4日上午,XX供电公司营业所倪XX(死者)、涂XX(工作负责人)持低压工作票进行台区低压计量总表更换工作。9时35分到达工作地点后,倪XX登上台架检修平台,坐在平台上开始电能表更换工作,涂XX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约10min后,涂XX听见台架上发出碰击声,随后发现拆开的电压线裸露线头搭在倪XX左手虎口处,发生触电。涂XX用绝缘棒将电线挑开,将人救下,并采用了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后有一路人经过,涂XX恳求其帮助抢救,同时电话求救,倪XX经当地卫生院医务人员在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倪XX低压带电工作未戴手套,违反配电《安规》 8.1.1“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的规定。
2)倪XX未对拆开的电压线裸露线头采取绝缘包裹措施,违反配电《安规》8.1.5“低压电气工作时,拆开的引线、断开的接头应采取绝缘包裹等遮蔽措施”、8.1.6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规定。
3)涂XX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违反配电《安规》 3.3.12.2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