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在保护运行中的职责
12.5.1 有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操作或工作均应执行现场运行规程或规定,经管辖该装置的调控机构值班调度员或值长、班长同意方可进行。继电保护的投入、退出、定值区的切换等操作由运行值班人员、设备运维人员负责进行。 12.5.2 在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审查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票及安全措施,按工作票和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变更接线应持有经批准的定值通知单和图纸,才允许工作。 12.5.3 继电保护工作完毕,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进行验收,如检查拆动的接线、元件、端子是否恢复,试验中的临时线是否拆除,继电保护工作日志所写内容是否清楚、完整等。 12.5.4 保护装置更改定值或新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与值班调度员核对定值单无误,并在定值输入后将保护装置打印的定值与定值单中的定值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12.5.5 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定期巡视、对试或按规程规定更改定值;监视交流电压回路,避免保护失去电压;监视电气设备或线路的负荷潮流,避免其超过保护整定值所允许的最大负荷电流,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12.5.6 发现保护装置(如高频保护交换信号不符合规定)及二次回路存在缺陷或异常情况,应作记录,通知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及时处理。如发现保护装置有明显异常,可能引起误动作时,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作出正确判断,向有关调度汇报,并申请退出。 12.5.7 对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开关、光字信号、灯光信号及故障录波器动作信号,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准确记录,及时向有关调度汇报,并通知本单位继电保护部门上报故障录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