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A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评价其自身是否能够胜任该业务并具有执行该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没有发现甲公司管理层缺乏诚信,因此承接甲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2)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3)A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时询问前任注册会计师解约的原因,得知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在收入确认判断条件方面存在严重分歧。

(4)在正式签署审计报告前,A注册会计师复核了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特别风险以及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并且签字确认。

(5)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完成阶段实施针对包括会计估计、关联方、持续经营、法律法规、期初余额等特定项目的必要审计程序。

(6)会计师事务所鼓励业务执行过程中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咨询,并完整记录咨询情况,包括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以及咨询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的认可。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还应当评价能够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2)恰当。

(3)不恰当。应当在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询问变更事务所的原因。

(4)恰当。

(5)不恰当。应当在开始执行审计工作时,针对会计估计、关联方、持续经营、期初余额等特定项目实施要求的审计程序。

(6)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