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行政强制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