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各级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

根据《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各级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A.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利益有冲突的企业或利用职务之便投资入股与本单位有贷款、担保、融资等业务关系的企业的

B.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经营的,或利用职务影响力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

C.违反规定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的

D.利用本人或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

正确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