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江西送变电公司“5·7” 人身伤亡事故案例 2017年5月7日,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承建的500kV罗坊-抚州输电线路工程发生一起铁塔倒塌,分包单位人员坠落的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工程建设单位为江西省电力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架线分包单位为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前,分包人员登上新建的罗坊-抚州II回线路181#塔(转角塔),对中相导线开展紧线作业。此时,181#塔地脚螺栓未安装紧固到位,左右边相导线分别设置了反向临时拉线,拉线与地面角度约55度。7时26分,181#塔整体倒塌,塔上5名作业人员坠落,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请根据上述事件回答以下问题。3.造成“5·7”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分包队伍负责人未按照施工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的施工计划,自行组织提前施工;181#铁塔组立完成后,未经过( ),没有对181#塔地脚螺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擅自将施工方案中要求打沿导线反方向的三根拉线,改变成两根外八方向的拉线,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便开始紧线。(单选题)
A.铁塔验收
B.项目部检查
C.监理检查
D.公司检查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