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 10kV配电线路单工作组抢修 2014年6月9日中午12时, XX县供电公司XX供电所一条10kV线路XX支线24—25号电杆(末端杆)有线下吊车施工,造成该段线路AB相的钢芯铝绞导线断线,该支线1号杆T接令克熔丝熔断后令克管跌落,变电站内该线路开关(断路器)跳闸后重合成功。线路断线时该支线25号电杆(末端杆)受拉线拉力作用已向拉线侧倾斜。 该所所长王XX(工作票签发人)接到配调班电话通知后,电话通知张XX(该所营配班班长,此次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李XX(死者,男,26岁)、孙XX(伤者,男46岁)等 4人对24~25号杆间导线进行更换。12时20分,工作负责人张 XX在未办理事故抢修工作票的情况下,组织李XX、孙XX共 2人攀登24、25号杆进行原导线的拆除工作,安排另外2名职工负责地面工作。工作票签发人王XX、工作负责人张XX未提前进行现场勘察,未采取防止倒杆的防范措施,就同意李XX和孙 XX上杆作业。12时25分,李XX先使用安全带围杆带和脚扣攀登至25号杆顶部进行杆上导线拆除,其在杆上未系紧安全帽的下颚带。此时孙XX开始攀登此支线25号杆,在孙XX攀登过程中,该电杆向拉线侧倾倒,李XX、孙XX随电杆一同倒下。李 XX脑部先着地,且安全帽己脱离头部。孙XX大腿根部骨折。李XX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45分死亡,孙XX经治疗于45天后出院继续康复治疗。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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