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 20 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又认为用甲 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 20 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又认为用甲 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其权利的行使无法得到保障。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为( )。

A.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 甲

C.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 20 万元的债务

D.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