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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办理查封、扣押机动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公函不需要存入机动车档案,但应当留存备查。
2024-01-14 13:28:25
查验员
294.办理查封、扣押机动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公函不需要存入机动车档案,但应当留存备查。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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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再次申请抵押登记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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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证件打孔位置在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