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
1)未办理动火作业证,严禁动火作业;
2)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登高作业;
4)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操作作业;
5)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严禁动土施工作业;
6)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7)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8)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9)起重机工作中,严禁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10)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11)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3)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14)吊装作业时严禁超重吊装,严禁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15)使用吊车进行作业时,必须在支撑下垫枕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