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区十四不准

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公司)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带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