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京铁安监〔2014〕448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防护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有哪些规定? 1.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远端防护员、中间联络员)统称“防护员”。防护员任职条件:应由具备本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两年,安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语言思维表达能力清晰,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路工担任。2.防护员按照防护职责分为驻站防护员(一级)和现场防护员(二级)两级,有关等级在《北京铁路局防护员上岗证》注明,未取得一级防护员证的不可担任驻站防护员。每年年初,经安全培训合格后在《北京铁路局防护员上岗证》“复审记录”栏目进行签认,复审有效期为一年,复审验证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担任防护工作。3.驻站防护员必须熟知站场线路及信联闭设备知识、安全防护设置标准、常用的行车术语、信号显示意义、防护备品用途、防护方法、各种作业的程序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知识等。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