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事件一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事件一中存在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施工高峰期现场同时使用机械设备达到8台,仅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不妥之处:由项目土建施工员编制安全用电及电气防火措施。

理由: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