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1)各国公使常驻北京。
(2)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选定台南)、淡水(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3)英、法等国可以到中国内地自由传教、通商、游历。
(4)外国商船 可在长汀等各口岸自由航行。
(5)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
(6)对英 赔款400万两,对法赔款200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