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发生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

分包单位发生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
A、由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总承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C、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名师解析:在建筑行业中,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当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发包人(即建设单位)遭受经济损失时,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遵循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选项A错误,因为即使质量问题是由分包单位直接造成的,总承包单位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因此不能免除责任。 选项B错误,因为总承包单位虽然负有监督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分包单位可以完全免责。分包单位直接参与施工,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选项C错误,因为责任的承担并非总是按比例分配,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或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共同承担责任。 选项D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于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分包单位的质量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中的任何一方赔偿全部损失,而赔偿的一方之后可以根据内部合同关系向另一方追偿。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护建设单位的权益,确保工程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