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力专属于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力专属于
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机构
C、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名师解析: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性认定权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这是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而人民法院则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决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监察机构虽然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它们并不具备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调解劳动争议,而劳动监察机构则负责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