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江苏省教育厅2008年发的第30号文”标注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A、 江苏教育〔2008〕30号
B、 苏教字〔2008〕第30号
C、 苏教字〔2008〕30号
D、 苏教办〔08〕30号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江苏省教育厅的机关代字为“苏教字”,发文顺序号前不加“第”字。
为“江苏省教育厅2008年发的第30号文”标注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 2024-09-05 05:47:45
- 应用文写作(27007)
上一篇:记录类文书语言的实录性是指
下一篇:用来发布实施方案的公文一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