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新建一座住宅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

案例:某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新建一座住宅楼,地上20层地下2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将土方开挖、外墙涂料与防水工程分别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中说明:建筑面积21586平方米,建设工期450天,2001年9月1日开工,2002年12月26日竣工,工程造价3165万元。
合同约定结算方法: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为业主认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墙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费。调整依据为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述几种情况:
问题:38.(1)监理工程师检查厕、浴间防水工程,发现有漏水房间,逐一记录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口头汇报,监理工程师即签证认可。事后发现仍有部分房间漏水,需进行返修。问返修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在做屋面防水时,经检查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公司也自认为难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申请,问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协调处理?
【正确答案】:答:(1)经济损失由防水公司承担。
监理工程师的错误:
①不能凭口头汇报签证认可,应到现场复验:
②不能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应要求总包整改;
③不能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应根总包单位的申请复验、签证。
(2)监理工程师应:
①拒绝接受分包单位终止合同的申请;
②要求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合同;
③要求总包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返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