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6月份业务: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价款4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上期未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收款1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500*(17%-13%) =20万(2)应纳税额=100*17%-(68-20)-5=-36(万)(3)应退税额= 500*13%=65(万元)(4)比较应纳税额数值36万元,小于应运税额65万元,故实际退税额为36万因应退税全额65万元中只退回36万元,故由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预外销货物应退税额为29万元,即“抵”29万元。(5)结转下期的税额为0。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6月份业务: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价款400万元,准予抵
- 2024-09-03 18:27:23
- 税收学(2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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