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王教授2015年2月收人情况如下:(1)工资收入7000元,学校发上半年奖金3600元;(2)担任兼职律师取得收入8000

某大学王教授2015年2月收人情况如下:(1)工资收入7000元,学校发上半年奖金3600元;(2)担任兼职律师取得收入80000元,从中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40000元。(3)取得稿酬所得2800元。(4)出售自有家庭营业用房,扣除当初购买的价值和售房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后,取得转让所得20万元,(5)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国债利息4000元,单位集资利息1000元。要求:请按上述条件分别计算王教授6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工资薪金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4500元~9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正确答案】:(1)6月份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将上半年奖金并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7000+3600-3500)*20%-555;(2)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未考虑捐赠因素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考虑捐赠因素的应纳税所得额:64000-64000*30%= 4480O元;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4800*30%-2000=11440元(3)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800)*20%*(1-30%);(4)出售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0%=40000元。(5)集资利息1000*2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