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 (4)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不包括其中附设的各类营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如举行宗教仪式的用地和寺庙内宗教人员生活用地,提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和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等,但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5)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6)直接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7)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10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10)对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纳税界限和给予政策性减免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