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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要事务不可以单独行使否决权。
2024-09-03 15:19:39
公司法与企业法(11002)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要事务不可以单独行使否决权。
【正确答案】: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要事务可单独行使否决权。
【题目解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要事务可单独行使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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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无权查阅企业的会计账册等财务资料,无权过问生产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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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合伙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