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B,现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人不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甲、乙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B,现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不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投资以及企业积累的财产为限,当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任一或全体合伙人要求清偿全部债务,清偿了全部企业债务的合伙人可要求其他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之比例向其予以补偿。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B,现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债权人不可以要求甲、乙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
- 2024-09-03 15:26:17
- 公司法与企业法(1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