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3—4岁学前儿童韵律活动的教育目标。

论述3—4岁学前儿童韵律活动的教育目标。
【正确答案】:(一)情感目标
1.愿意参与幼儿园集体韵律活动,并乐于体验参与律动活动时的各种快乐。 2.能够较轻松愉快地用身体表达,并愿意用眼神、面部表情等与他人交流。 3.具有初步的空间意识,尽量避免活动时触碰他人和被他人触碰。
(二)学习品质目标
1.能够基本理解和表现韵律动作所表现的内容、情感和意义。 2.逐步养成正确的模仿韵律动作的能力,并尝试进行简单的上肢或下肢动作创编。
(三)能力目标
1.能够积累一定数量的基本动作和简单的模仿动作。 2.能够基本按照音乐的节拍或节奏做简单的上肢或下肢的韵律动作。 3.能够初步地用简单的上肢或下肢的韵律动作感受和表现音乐的形象、内容和情感。4.知道随着音乐开始和结束动作,且基本能够随音乐曲调、力度、速度的变化而改变动作。5.初步学习创编具有一定表现意义的基本动作和模仿动作,并能创造性地表现简单的由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组成的节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