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有
A、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B、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C、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D、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E、接受继续教育
【正确答案】:ACDE
【题目解析】:[考点] 1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1Z301012掌握执业范围――权利与义务[思路]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育; (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拓展] (1)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②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③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④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⑤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⑥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⑦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2)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②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③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④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⑤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⑥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复制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⑧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有
- 2024-09-02 11:27:45
- 建设与房地产法规(0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