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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识事物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属性或特征的思维方法是
2024-09-01 14:50:18
小学数学教学论(00411)
在认识事物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属性或特征的思维方法是
A、归纳
B、综合
C、抽象
D、概括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在认识事物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属性或特征的思维方法是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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