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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识事物过程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属性或特征的思维方法是
2024-09-01 15:17:44
小学数学教学论(00411)
在认识事物过程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属性或特征的思维方法是
A、概括
B、抽象
C、比较
D、归纳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所谓抽象,就是对同类事物,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的属性或特征的思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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