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同点。
【正确答案】:(本题12分)
(1)适用原则相同。(1分)国际警务合作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虽然协作的主体、运转的体系、合作的范围、配合的方式各有不同,但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1分)都是在尊重国家主权、平等互利原则的基上,彼此开展的一种友好合作的司法互助活动。(2分)
(2)协作行为的性质相同。(1分)无论是国际警务合作,还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都是与本国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一种相互合作行为,都兼有刑事诉讼性质和行政性质双重属性。(1分)其目的,都是为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借助于国与国之间的执法合作或司法协助,解决本国管辖权利的局限性,最终实现本国的有效管辖权。(1分)因此,不管是国际警务合作,还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都属于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1分)
(3)协作的目的相同。(1分)国际警务合作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同属于国际司法合作,都是国际司法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治国际性犯罪的一种预防和控制措施,打击国际性犯罪是共同的行动目标。(2分)这两种合作方式可以有效地适用于惩治国际犯罪方面,又可以有效地适用于涉外刑事犯罪方面,共同构成各国合作惩处国际性犯罪的重要法网。(1分)
试述国际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同点。
- 2024-09-01 00:44:32
- 涉外警务概论(0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