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对物的抗辩的事由有
A、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B、收款人有修改
C、出票人只有公章,未有个人签章
D、出票人作了禁转记载
E、票据未到期
【正确答案】:ABCDE
【题目解析】:一切票据债务人或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抗辩,为对物的抗辩,由于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又称绝对抗辩,其主要的情形或是有产生于票据作为一种物的缺陷.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物的抗辩包括:属于违反票据金额记载规则而票据无效的抗辩。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主张的对物的抗辩。如签章不合规则抗辩,签章不合规则的人及其前手可以主张签章不和规则的抗辩。选项ABCDE均属于对物的抗辩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