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帮乙公司支付货款而签发支票。在“用途”栏中注明“代乙付货款”。甲的行为( )

甲公司为帮乙公司支付货款而签发支票。在“用途”栏中注明“代乙付货款”。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票据代理
B、构成票据代理,但票据责任仍然由甲承担
C、构成票据代理,此支票的出票人是乙公司
D、构成票据代理,持票人若被银行拒绝付款,其有权向乙公司主张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所谓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