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从乙公司拿到一张由丙公司签发的未记载金额但注明了限额10万元的空白转账支票,甲公司将金额补记为24万元后到银行转账遭银行拒

甲公司从乙公司拿到一张由丙公司签发的未记载金额但注明了限额10万元的空白转账支票,甲公司将金额补记为24万元后到银行转账遭银行拒绝,理由是丙公司存款不足。甲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称票据被恶意补记金额,拒绝付款。试问: (1)银行的拒绝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丙公司所签发的空白支票是否有效?其后果是什么? (3)丙公司的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1)银行拒绝的理由成立,因为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2)有效,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3)成立,因为丙公司注明了限额10万,而乙公司补记24万可推定其为恶意。故丙有理由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