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单选23)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空白票据中,票据债务人对补记权人滥用补记权的抗辩。依我国票据法相关规定,享有补记权的人滥用补记权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抗辩,但出票人不能以此为由对抗因善意而取得票据的第三人。据此,本题中,甲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故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2006.10,单选23)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后
- 2024-08-29 12:02:15
- 票据法(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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