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交易需要而签发一张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给乙。按照双方约定,在乙交货的同时,甲方承兑了自己签发的汇票。后来甲乙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诉讼期间,乙又将本案所涉汇票背书给知悉该诉讼的丙。
(1)丙能否向甲主张票据权利,为什么?
(2)如果甲在质量纠纷诉讼中胜诉,其退货给乙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甲据此拒绝支付票款给丙,甲的这种抗辩属于什么性质的抗辩?
【正确答案】:(1)丙不能向甲主张票据权利。因为丙明知存在抗辩事由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甲可以自己和丙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丙。
(2)属于对人的抗辩,即相对抗辩,这类抗辩是基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而产生的,只能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行使。甲可以以原因关系中的理由对抗乙,是对人的抗辩,因丙不享有抗辩切断的利益,所以甲可以以对抗乙的理由对抗丙的请求。
甲因交易需要而签发一张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给乙。按照双方约定,在乙交货的同时,甲方承兑了自己签发的汇票。后来甲乙因货物质量问题诉
- 2024-08-29 13:01:30
- 票据法(0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