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4,多选33)下列事项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2005.4,多选33)下列事项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A、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
B、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C、残疾人本人提供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D、残联提供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E、托儿所提供的托儿服务
【正确答案】:ABCDE
【名师解析】: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以免征营业税: 选项A: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属于教育机构的基本职能,因此免征营业税。 选项B: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属于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行为,符合国家鼓励学生实践教育的政策,因此免征营业税。 选项C:残疾人本人提供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考虑到残疾人在就业上面临的困难,国家对其提供的劳务给予税收优惠,因此免征营业税。 选项D:残联提供的营业税应税劳务,残联作为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团体,其提供的劳务同样属于税收优惠范畴,因此免征营业税。 选项E:托儿所提供的托儿服务,托儿所作为提供儿童保育服务的机构,其服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因此免征营业税。 综上所述,选项A至E均符合免征营业税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为ABCDE。